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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首创环保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

2020-12-04 09:45:1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分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分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规划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和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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