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首创环保环保竣工验收检测过程:环保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以及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具体建设项目的监测内容根据其所涉及的具体项目进行确定,验收监测中每一个环节都值得企业老板重视。
环保验收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对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检查;设施运行效率测试;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总量)达标排放测试;设施建设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监测。
1企业投产(经营)后,是否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需要办理。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第五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以上相关内容由甘肃首创环保公司从网络整理,如有侵权,联系定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