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企业环评办理程序。
首先由环评机构对企业现场进行预勘,确定企业是否具备办理环评的条件。
确认企业的土地性质,建设用地可立项办理环境影响评估。
3、发展改革局立项,由第三方咨询公司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后,向临清市发展改革局批准,在网上注册立项。
立项完成后,由省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价格可自行洽谈。
5、资产评估完成后,向市环境保护局执法大队提交未经批准的建设和三同时的咨询记录,发行企业手续、印鉴、立项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书、法人身份证,向环境保护局法宣科报告,等待罚款通知书发出后,支付未经批准的建设和三同时的罚款。目前罚款金额在6万以上(仅限于未经批准的建设企业)。
缴纳缴纳罚款后,向环境保护局环境评价科申报,由第三者制作环境评价报告书,根据环境评价报告书的指导,上环境保护设备。
同时找第三方检验公司,对设备进行试运行,出具检验报告,费用可自行洽谈,如环保设备检验合格,向市环保局打试运行报告,等环保局验收。
然后,办理环评的材料。
一、是发改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是土地使用证。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是厂区平面图。
六、邻里关系图。
七、提交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
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完成后,提交环保部门审批,同时在线公示。
环评报告审批完成后,项目开工建设。
备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前,应参照参考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整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影响程度,按照以下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进行分类管理
(1)企业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面详细评价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油化工、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这16种行业是重污染行业,开业前必须向环境保护部门取得环境评价报告书)。
(2)企业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轻微影响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分析或评估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
(3)企业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不大,无需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的,应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企业应先到辖区环境保护分局,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待环境保护人员上门核实后方可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