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监测,对项目所用原材料、可能产生的废弃物、项目的环保设施的设计的评价,从而评估项目建成对环境的影响。
“环评”是政府要求的,各项目需完成环评报告并上报至环保局。环评通过环保局审核后会公示在网站上(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再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项目才能开始建设。
环评报告对企业很重要,环评通过环保局评审、批复后,后续日常生产、环保管理中还要用到。没有环评也没法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环评报告是针对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污染发生情况、治理措施是否可行,生产过程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以及终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的评价。对方要这个东西是要了解己方公司环保治理、产品环保性能等情况是否符合现行国内或国外环保要求,如果没有的话,一般认为生产企业从环保角度讲是有问题的,大项目招标一般不会考虑的。
环评资质取消后,环评报告由谁编制?这是很多环评人和企业都非常关心的问题。近日,环境部印发《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对环评资质申请、人员申报、编制单位要求、编制人员要求等相关内容予以了明确:
一、不再受理资质申请:自2018年12月29日起,我部已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已受理但尚未完成审查的申请事项不再继续审查;
二、不再接收评价工程师申报材料: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已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已接收申报材料但尚未核发登记编号的,不再核发。
三、哪些单位可以编制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应当为独立法人,并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暂应为依法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或核工业、航空和航天行业的事业单位法人。以下单位不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由生态环境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法人;
(2)由生态环境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出资的企业法人;
(3)受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企业法人;
(4)前三项中的企业法人出资的企业法人。
四、主要编制人员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暂应由编制单位中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