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659310003

总氮去除剂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政策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灵魂

2021-06-09 10:30:30

评价环境影响的原则。

一,针对性。

《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并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按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批准后,计划部门可以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由此可见,环境影响评价的责任非常重大,这就要求环境影响评价人员对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拟在地区的环境特点进行深入分析,抓住危害环境的主要因素,即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使工作有针对性,确保环境影响报告真正起到三个基本功能的作用,即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数据。

环境影响评价

二,政策性。

政策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灵魂,不体现政策的评价价就是没有生命的评价,因此评价工作必须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相关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规划,提出切合实际的环保对策和措施,使之达到必须执行的规定标准:①对项目选址要根据工业政策,结合总体规划来评价其布局的合理性;⑦对项目用地要结合国家的土地利用政策和生态环境条件来评价其节约用地的必要性;②对所选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要结合能源和资源利用政策来评价其技术经济指标的领先性。④对环境保护措施和设备水平要结合现行技术政策来评价其三效益的统一性。③对环境质量要结合环境功能规划和质量指标来评价其保护性。⑥对特定环境保护对象要结合防护距离来评价其安全性。

三,科学性。

环境影响评价是由多学科组成的综合技术,其工作内容主要是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未来影响进行预测。因为这项工作在时间上是领先的,所以在开展这项工作时,从现状调查、评价因子筛选到主题设定、监视配置、测试、采样、分析、数据处理、模式预测和评价结论,必须严格遵守科学态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另外,兰州环保公司为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还应注意评价工作的区域性和系统性问题。区域性是指环境影响评价不能孤立地研究项目本身对环境的影响,应从整体上研究评价区域内自然环境对污染因素的承受能力。不仅要考虑项目本身的影响,还要考虑环境质量现状的叠加影响。所谓系统性,是指在评价过程中,环境种因素构成、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大系统。建设项目与现有项目对环境影响的有机联系和新旧污染占有环境容量的动态平衡问题,考虑各环境因素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的关系,制定符合整体要求的预防对策,达到系统优化的目的。

四,公正性。

环境影响报告不仅是建设项目的决策依据,也是实施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政策和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执法依据。因此,兰州环保环评公司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准确公正。结论必须明确,不能含糊不清,也不能受外部因素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咨询

最近浏览:

咨询热线:
兰州环保公司13659310003


总氮去除剂flogo.png


环保环评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2号楼
0905-0906室
留言咨询
姓名:
电话:
内容:
二维码

兰州环保公司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陇ICP备2020003476号-2 主要从事于环保环评公司,兰州环保公司,总氮去除剂, 欢迎来电咨询! 服务支持:企源科技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4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