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与全国231家环境评价单位联合发布《倡议书》,呼吁提高环境评价质量,规范环境评价费用。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和成员单位关于提高环境评价质量、规范环境评价费用的共同倡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预防环境污染的重要制度安排,直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环境评价技术机构和员工作为环境评价制度的主要支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坚决打击、抵制环境评价行业存在的粗制滥造和虚假行为,积极服务绿色发展和污染防治攻势大局,促进环境评价行业长期健康发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联合成员部门,向全行业提出提高环境评价质量、规范环境评价费用的十项建议
一、环境评价技术部门应不断加强环境法律法规、指导标准的学习和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内部培训和评价,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应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应建立和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岗位责任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和责任追溯机制。从环境影响评价承担风险控制、质量审核准备、外部委员会业务质量控制等影响质量的关键环节加强管理,实现节点控制、过程留痕和全过程可追溯性。
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应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人员能力,不超过专业领域和业务能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主持人应当有效承担质量责任,全程组织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特别是现场调查、评价会议或审查会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发改委2000年第8号)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实行明码标价,并签订服务合同。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应诚信经营,规范收费。主动在单位网站或办公场所公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内容,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计算依据。详细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服务内容。报告(表)编制基本价格,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音、生态调查等特殊收费标准。费用可以根据咨询服务日期收取。
六、开展工程总承包或环境保护管家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的,应当单独约定环境评价和其他环境咨询、环境保护服务等工作界限,在相关服务合同中明确。
七、参与投标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报告技术单位不得互相串通,操纵价格。不要搞恶性竞争扰乱市场,更不要巧立名目哄抬价格。
八、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的积极服务意识,提供政策、技术、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方式,避免中小企业走错路、浪费钱。
九、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加强自律,自觉抵制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敬业进取,共同维护行业和职业荣誉,共同抵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等。
十、环境评价技术部门应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度建设和相关工作情况,鼓励相互监督。不要做损害生态环境质量和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为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