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客户经常向我们了解环境影响评估的作用。他们的工厂规模相对较小。他们不能做环境影响评估吗?针对这些问题,松安环保工程师解读了这些问题。
新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防止建设项目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使用。因此,现在新建设的项目必须严格遵循这个三同时制度。
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后,国家对环境评价的要求越来越高,许多企业面临环境评价手续处理的难题。如何处理环保手续?
首先,什么是环境评价?环境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环境评价的概念是分析、预测和评价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或减少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一般来说,分析项目完成后可能对环境的影响,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具体环评程序如下:
1.委托一家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估公司。您将持发改委的立项文件(或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和可研报告到环境影响评估公司,环境影响评估公司将派人到您的加工现场进行现场调查。(现在建设单位也可以自己写)
2.环境影响评价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及时与环境影响评价公司沟通,确保环境影响评价质量。
3.环境保护局委托审查。报告出来后,交给环境保护局,如果需要审查的话,审查结束后,提出意见,环境评价编制人员必须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4.环保局批准。准备修改的报告(表书(表)交给当地(一般为县级)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局公示的,公示结束后发行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环境评价手续结束。
但需要注意的是,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清单(环境保护部发表,不定期修订,可以在环境保护部主页上查阅),建设项目污染环境的程度不同,环境评价报告的要求也不同。该报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等级审查规定(也可以在环境保护部主页上查阅),分别由国家、省、市、区、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污染越重,生态破坏越大,审查部门的等级越高。
环境保护部主页可以查阅具有环境评价报告书编制资格的机构,分为甲乙二级,十几个不同行业的类别。不同行业不同级别的环境评价报告书由相应机构编制。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政务厅或环境评价审查部门。
未经环境评价开工建设的,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发现,根据情况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纠正。
因此,国家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的建设项目设置了防火墙。四个不批评三个严格。
四不批,即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造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筑,一律不批;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差,能耗大,物耗大,尤其是污染物排放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尤其是污染物排放不符合标准的项目,虽然环境质量不达标,但环境质量不达标,尤其是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项目,虽然环境质量不达标,但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尤其是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尽管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但不达标的项目,尤其是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批。
三个严格是指严格限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区、风景名胜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能耗是指工业开发中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审批,要坚决杜绝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的项目;严格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将污染物排放量作为区域、行业、企业发展的约束条件。